生命重于泰山,防控就是责任。当前,全国本土聚集性疫情呈现点多、面广、频发的特点,高校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且发生了一些违反疫情防控的事件。为守护同学们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共筑校园疫情防控屏障,营造稳定的学习生活环境,校纪委、派驻监察专员办公室搜集整理了部分高校疫情防控警示教育典型案例,希望同学们认真学习,引以为戒。
一、隐瞒行程,擅自离返校
案例一:2022年5月1日,郑州某高校南校区音乐学院2021级学生王某与同校男友从该校南校区金水河西侧闸口外出,在学校封闭管理期间私自外出观看电影、吃烧烤后打车返回学校。该名女生于5月5号被确诊感染新冠。经调查发现,这名女生5月3号的核酸检测结果为其室友冒名顶替。5月5日该名女生高烧39.8度,再次私自外出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随即被确诊新冠阳性,该校南校区5000人因此被隔离,1000名师生被转运至焦作市异地隔离。经调查,该名女生存在不执行防疫政策、擅自外出、进出饭店不扫码、故意隐瞒活动轨迹等问题,最终被确诊为新冠肺炎,公安机关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
案例二:2022年4月,北京某高校发布《关于近期学校十名学生违反疫情防控政策的情况通报》。通报显示,根据上级部门大数据反馈和校内排查,发现十名学生于近期出校并与北京市某本土确诊病例存在轨迹空间重合。经学校、学院核查,发现其中四名学生未通过审批私自离校;六名学生谎报理由申请出入校。学校根据北京疫情防控政策,已将该十名同学按照14天校内集中隔离和7天健康监测的要求实施管控。上述十名学生防控意识淡薄,违反学校疫情防控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对十名学生的情况予以通报,由所属学院责令本人作出深刻检查。
二、拒不配合,妨碍秩序
案例三:2022年3月27日,山东烟台某大学学生孙某某,手举抗议内容在校园南区和北区穿行,公然反对和抵制校园封闭管理以及全员核酸检测,严重扰乱校园管理秩序,被公安机关强制带离。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决定对孙某某进行行政处罚。孙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校规校纪,学校经研究决定,给予该同学开除学籍处分。
案例四:某校学生刘某某,2021年9月—11月拒不按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填报每日健康信息,在学校对其实施“2+12”健康管理期间,未按时到达隔离现场进行第二轮核酸检测,延误学校整体疫情防控进度,刘某某被学校给予警告处分。
三、伪造信息,影响恶劣
案例五:2022年3月11日,广东省广州市某高校大数据学院学生郑某某持虚假请假条擅自离校,前往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旅游,且隐瞒个人行程信息。根据学校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学生违纪处分规定:“未经学校批准,违反校园管理要求私自外出离开广州市,且隐瞒个人行程信息的,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给予郑某某同学记过处分。
案例六:2021年7月,某省高校计算机学院黄某某擅自篡改伪造“进出校园二维码”脚本程序并将其部署在自己的服务器上,2022年1月7日该程序被“信息安全管理平台”(教育系统安管平台)监测发现,触发学校网络安全和疫情防控预警,影响恶劣。为严肃校规校纪,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经研究决定给予黄某某同学严重警告处分。
四、未及时上报,违反规定
案例七:某高校本科生王某某,2021年7月19日由南京禄口机场乘机抵南昌市后返校,不及时报告个人信息,不按照属地疫情防控管理要求进行隔离,不进行核酸检测,给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带来不良影响,其行为触犯了学校《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管理的暂行规定》相关条例,学校经研究决定,给予该生记过处分。
案例八:某高校研究生陈某某,曾在涉疫重点区域居住,2021年6月7日被所居住社区判定为“次密切接触者”,被要求返回家中进行居家隔离。该生于6月8日离开学校回家进行隔离,直至6月10日才把以上情况告诉学院,在此之前该生未曾按照市、区和学校等相关要求及时上报个人与疫情防控相关信息,导致了160余名师生需要居家(宿舍)隔离和进行“三天两测”的核酸检测,其中46名学生无法正常参加6月12、13日进行的英语四六级考试。其行为违反了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为严肃校纪,教育其本人,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陈某某同学警告处分。
五、翻墙会友,违法违纪
案例九:2022年3月27日19时许,沈阳市沈北新区某高校学生陈某某欲从校园围墙漏洞处钻出校外时,被该校工作人员发现。经查,陈某某违反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疫情期间全市高等院校实施校园内封闭管理、非必要不进入的规定,曾先后两次从校园围墙漏洞处钻出,与其朋友见面后,又从该漏洞处钻回校内。沈阳市公安局文化保卫分局以违法行为人陈某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对其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案例十:2022年3月18日、3月27日、3月28日,湖南省长沙市某高校402永利手机版学生杨某某在明知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及宿舍管理规定的情况下,私自带校外人员从校园西南角翻墙进入校园逗留,并于3月18日、3月27日晚避开寝室同学活动时间,擅自将其留宿在寝室,直至28日晚9点辅导员发现后方离开。杨某某擅自带校外人员翻墙入校并留宿寝室,违反了学校疫情期间校园管控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杨某某记过处分,处分期限为十二个月。
六、其他违反防疫规定案例
案例十一:北京某高校计算机学院(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2021级硕士研究生张某某于2022年5月多次在网络平台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政策的不当言论,并在网络论坛封号及学院批评教育后,违规购买他人账号,继续发布不当言论,造成恶劣影响。根据学校违纪处分管理规定,给予该生留校察看处分。
案例十二:2022年2月8日至3月15日期间,广东某高校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研究生李某某,在疫情防控期间未经批准擅自将学校宿舍床位借于他人使用,并故意隐瞒事实,妨碍学校核实调查住宿情况。该生行为已严重违反学校有关学生住宿管理等规定,扰乱了校园管理秩序,为校园疫情防控带来风险隐患。学校决定给予李某某记过处分,并取消住宿资格一年。
以上案例发人深省!当前仍处于抗击疫情的关键时期,同学们要深刻认识到疫情防控的复杂性、艰巨性、反复性,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积极配合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和学校、老师携手并肩,众志成城,筑牢疫情防控屏障,共同守护“无疫”校园,只待日升云雾散,扶摇击水共青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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